人民网北京2月23日电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与社科文献出版社近日联合发布《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1(2017)》,并推出“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报告认为,2016年,各级人民法院在全面建成以互联互通为主要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基础上,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确定的加强顶层设计、加快系统建设、强化保障体系、提升应用成效等四个方面55项重点建设任务要求,加快建设以数据为中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并在各级法院积极响应、开拓创新的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法院系统已经实现了网络全覆盖,全国3520个法院、9277个人民法庭和海事派出法庭全部接入法院专网。在此基础上,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之后,中国庭审公开网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上线进一步推进了线上司法公开的节奏。以“智审”系统为代表的一批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成功上线,使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的智能化服务初见成效。
一年来,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标志的智慧法院已具雏形。
2016年,“智慧法院”建设被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写进《“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按照规划,2017年,人民法院将总体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初步形成智慧法院,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报告指出,虽然目前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各地法院信息化的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例如,一些地区上下级法院之间、不同信息系统间体系不能全面互联互通,执行不同的技术标准,应用程序烦琐复杂,或平台分散重复建设。电子流程和纸质流程尚未全面衔接,其法律效力的异同也需要国家层面出台制度性规定,以促进互联网诉讼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此外,还有部分法官不熟悉互联网技术,或缺乏相应工作能力,对信息化理解较为肤浅,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报告认为,消除法官对于互联网的心理障碍,提升其对“互联网+人民法院工作”的思想认识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工作的关键。
此外,各地网络资源发展不均衡、技术业务和效果的平衡性较为欠缺、信息公开碎片化、信息安全受威胁、工作失误等问题,也仍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报告提出,可以应用互联网云技术、人才培养、建立民享型大数据、加强全面安全管理等方式,逐步解决上述问题。
2016年,中国法院实现网络覆盖最广、业务支撑最全、公开力度最强、数据资源最多、协调范围最大,引起全球同行的广泛关注。为了客观、科学地对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效进行评估,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及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设计了“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该体系包含服务法官、服务当事人和律师、服务社会公众三个评价组合,分别占30%、40%、30%的权重,同时进一步拆分为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包含了卷宗电子化、网上办案、在线缴费、电子送达、远程接访、律师排期避让、平台建设等多个细分项目,对法院信息化进行了全面而细节化的审视和分析。
据项目组负责人介绍,将适时推出评估报告,从第三方角度客观评估中国法院体系信息化进程的进展。
(责编: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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